(五)认真开展消防和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挂牌督办,逐一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于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对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电焊及动火作业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所有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群众和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压力管道、吊车行车、电梯锅炉等设备的动态监管、检测评估,严厉查处超期使用、带病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要认真开展煤气发生炉和起重机械等设备的专项整治。电力、民航、铁路、农机、林业、旅游、水利、机械、轻工、建材、人防、国防科工等部门,要认真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今年以来特别是入冬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专项整治的重点和措施,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方案,明确和落实各级各部门的整治责任。同时,把第一次集中行动与落实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将2011年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到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基层各部门及各企业、车间、班组、员工中。
(二)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深化“打非治违”。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坚持“网格化”管理,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所有危险部位,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执法责任人,并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明确必查项目,推进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充分运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行为,依法依规实施精确打击、有力打击、有效打击。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采取的重大举措,宣传“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及第一次集中行动的重大意义。同时,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等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以驾驶员、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宣传违反交通法规和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及后果,教育广大群众汲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和燃放常识,教育群众购买合格产品,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要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