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省委、省政府确定2011年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每一个季度开展一次集中行动。按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06号)和12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部署要求,2011年第一季度,以“三个确保”: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旦、春节“两节”,确保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主题,在全省开展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和特种设备、煤矿和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201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至11月份,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3%和6.3%,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7.1%和42.6%。但是,我省一些地方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第一季度天气寒冷,雾雪天气多,是我省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临近春节,人们容易产生麻痹松懈思想,生产、经营、建筑企业抢进度、抢工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蛮干的现象增多;交通运输、煤炭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进入旺季,稍有不慎,极易造成重特大事故。当前,全省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是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第一季度将迎来元旦、春节“两节”和全国、全省“两会”。做好明年第一季度及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的冬季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认真整治,消除隐患,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