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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0〕2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洛阳市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方案

  按照《洛阳市环境创优150天集中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户外广告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市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水平,消除视觉污染,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广告品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集中治理”的工作机制,重点治理存在安全隐患、有损城市形象、破坏城市风貌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设置一批体现洛阳文化特色、展现城市个性的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彰显洛阳城市魅力。

  二、治理内容

  1. 清理违法违规设置以及影响城市安全、影响城市景观的各类户外广告,清除视觉污染。

  2. 科学规划户外广告设置区域,严格规范户外商业广告设置和管理程序,实行户外广告位公开拍卖,整合资源,确保公益广告数量,营造良好城市景观环境。

  三、治理的范围和对象

  1. 治理范围:城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以及飞机场、环城高速各出入口等。

  2. 治理对象:违法违规设置的广告,有损城市形象、破坏城市风貌、影响城市和谐的楼顶、楼体、塔式、落地板式、灯箱、的士站亭、交通护栏、公交站亭、指路牌、广告式果皮箱、门头、小区门口和墙体上的各类宣传广告,以及各单位在楼体上悬挂的各种招牌、宣传牌等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四、时间安排

  此次治理分为核实动员、自行整改、强制拆除、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治理按照分片分段、分期分批的原则,逐步展开。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12月20日-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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