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六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单位领导管理岗位数的50%设置,或者按照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10%设置;七级、八级普通管理岗位,分别按照不超过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25%、40%设置;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四)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七级、八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单位领导管理岗位数的50%设置,或按照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15%设置。七级普通管理岗位设置数量不超过单位设置的七级领导管理岗位数量;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五)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八级普通管理岗位,按照不超过单位领导管理岗位数的50%设置,或按照普通管理岗位总数的10%设置;九级、十级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1:3:6。根据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及行业特点,对功能、规格、隶属关系、专业技术水平不同的事业单位,在总体控制目标以内,实行不同的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设置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高级技师对应为一级、技师对应为二级、高级工对应为三级、中级工对应为四级、初级工对应为五级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