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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地勘单位开展地质勘查质量自查、互查工作的通知

  地质项
  目实施

  (权重10)

地质设计
  (4)

按项目任务书认真编写地质设计并通过设计审查

100

 

2%

 

按批准的地质设计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和各阶段工作

100

 

2%

 

工作部署
  (6)

工作安排、工作方法、工作布置与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相符合

100

 

2%

 

完成项目任务书和地质设计书下达的各类实物工作量

100

 

2%

 

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预期地质成果及相关成果

100

 

2%

 

二、
  地质填图
  (野外作业)

  (权重35)  

原始记录
  (12)

记录项目、内容、顺序、格式及计量单位等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100

 

4%

 

记录认真,对重要地质(矿化)体、重要地质理象记录准确,无遗漏

100

 

4%

 

野外地质点、工作点、工作路线、剖面等选择合理,有代表性

100

 

4%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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