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昌府办函〔2010〕67号)


石碌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了解我县城镇居民住房状况,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城镇居民住房状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一)客观反映我县城镇居民家庭住房状况,为科学制定全县住房供应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量化指标,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保障政策体系。

  (二)建立全县住房状况基本信息数据档案,逐步完善住房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二、调查范围、内容

  (一)调查范围:石碌镇非农业户口住户。

  (二)调查内容:

  1、家庭住房情况:包括房屋坐落、房屋面积、房屋类型、房屋套型,产权(承租)人、房屋性质、产权性质、使用情况等。

  2、家庭收入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工资、奖金、福利等可支配收入。

  3、家庭人口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成员关系,已结婚的做为另一家庭户申报。

  三、调查方式

  (一)本次调查以入户调查为主,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系统比对、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组织、逐级核查、逐级汇总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县长符礼伟任组长,副县长杨志荣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统计局、海钢公司(含矿业)、红林农场、石碌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庄运龙(兼)。

  (二)职责分工

  海钢公司(含矿业)、红林农场、石碌镇各居委会各自负责做好本辖区住房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调查员的选定和管理;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做好住房调查动员工作;负责培训材料和相关调查表格的发放;负责做好调查表格的填写、回收、审核和上报;负责调查表的汇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住房调查建档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