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组织群众清理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消除污水坑塘,实行畜禽圈养,规范设置“三大堆”。(农业部门负责)
3.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按照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协调相关部门逐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实行农村垃圾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市)、区处理,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城管、农业部门配合)
(五)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控相结合的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
1.突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对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内部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强化综合性防制手段,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培训。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技术培训,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为病媒生物防制提供技术支持。(卫生部门负责)
3.强化监管。加强对灭“四害”所需药械质量和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卫生部门牵头,工商、公安、农业、质监部门配合)
(六)全民控制吸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无烟场所创建活动。
1.制定控烟措施。积极开展控制吸烟活动,加大烟草危害及履约控烟宣传力度,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确保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市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完全禁止吸烟。(卫生部门负责)
2.开展控烟示范创建活动。修改完善《
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加强无烟草广告城市、无烟单位、100%无烟公共场所创建工作,确立控制吸烟管理体制,依法实施控制吸烟活动。(卫生、工商部门负责)
(七)疾病控制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开展一系列以转变不良生活方式为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控制健康危害因素,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县(市)区级以上疾控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逐步达到国家装备标准,检验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倡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防治。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卫生、财政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