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济南行动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健康济南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健康济南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最大限度消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危险因素,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2号)精神,确定在我市开展健康济南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康济南,幸福万家”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利用3年时间,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建立并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人文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广泛宣传健康济南行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5%,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
(二)大力开展“健康济南,幸福万家”活动。通过“健康教育普及行动”、“小手牵大手健康行动”、“健康送万家行动”、“饮泉城水做济南人行动”、“我的血压我知道行动”等活动,积极推进健康济南建设。
(三)做好卫生创建工作。3年内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区县有新突破。每年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0-12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街道办事处)1-2个、卫生社区(村)3-5个,创建市级卫生单位15-20个、卫生小区(村)5-10个、卫生居委会5-10个。
(四)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认真实施《
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
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保洁全覆盖和环卫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省环保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