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
(济政发〔201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成果,市政府确定,2011年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在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各项措施深化上狠下功夫,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遏制较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形式,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基层各单位和岗位,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班子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并严格落实下矿井、进车间检查制度。
3.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严密组织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切实做好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执业资格否决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活动。督促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例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等基本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自动化、数字化及机械化建设。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强全员培训教育。强化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防范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发生。加强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