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集中整治渣土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发〔2010〕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市属及驻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各有关人民团体:
《湘潭市集中整治渣土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湘潭市集中整治渣土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切实规范渣土处置行为,根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湘潭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源头管理”为目标,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建立渣土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管理和执法机制,实现渣土管理部门的联合审批,杜绝渣土污染,营造整洁、清新的市容环境,促使渣土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轨道。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湘潭市集中整治渣土污染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正良任组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绪军任常务副组长,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陈荣,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剑波,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谭新武任副组长,市建设局副局长万锋、市规划局副局长王先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胡建凯、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陈卫文、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李汉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刘先群、市交通局副局长胡勇航、市财政局总经济师史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赵胜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邓幼苗、市环卫处主任周志华、市渣土办主任朱韧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谭新武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污染事件。
(二)未落实出入口道路硬化、防污保洁设施和保洁人员的基建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