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计算机审计中心为做好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数据保管与保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处室开发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软件,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提供计算机审计技术支撑;加强培训等工作,提供政府性资金审计后勤保障。
审计学会:与审计业务部门加强合作,促进审计实务与理论研究的结合,推动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理论研究工作。
㈢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适应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要求的审计管理机制。一是加大绩效审计份量。要把绩效审计的理念贯穿于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各个项目中,关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中的损失浪费现象,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向与目标的符合性、实现程度进行评价,探索建立全部政府性资金绩效评价的基本方法和框架。二是加快传统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的融合。抓好AO系统的应用,不断完善地税计算机审计方法,总结推广财政审计小软件、小工具、小模块的开发和应用,进一步完善财政审计资料数据库及分析系统,提高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中计算机的运用水平。大力开展部门预算联网审计,努力推动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联网工作。逐步建立“预算跟踪+联网核查”的审计模式,研究联网审计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具体实施办法。三是健全审计质量控制机制。上级审计机关在“上审下”中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进行审核。要按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要求开展“上审下”财政决算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并对下级审计机关“同级审”与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审计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市局编制全部政府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总体方案、相关同步审计和审计调查方案。县(市)、区审计机关按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总体方案和有关同步方案的要求,每年“同级审”结束后,向市级审计机关报送全部政府性资金汇总表格和电子数据及有关审计综合报告或专项报告。市局财政审计协调小组负责搜集汇总本级和全市全部政府性资金电子数据,通过对涉及财政等部门的全部政府性资金数据的积累,逐步实现对数据进行更为具体的分析,对数据变化中存在的异常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四是完善审计整改落实机制。对人大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由审计项目责任处室具体落实,综合处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对上一年度审计工作反映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项目责任处室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形成专门材料于每年4月底前上报综合处。对属于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的跨处室共性或全局性的问题,在审计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处室与综合处共同研究建议措施。对属于单个审计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由项目责任处室负责落实。五是增强配合保障。各级审计机关要积极宣传新修订的《
审计法实施条例》和《
国家审计准则》及《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与财政、地税部门的协调联系,促进财政、地税部门按要求提供与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相关的财政、财务数据及业务数据的书面和电子文档,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