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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

福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在规范财政资金运作、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服务领导宏观决策、推动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绩效水平、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实效,为推动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迈出坚实的一步。但仍存在审计范围不够完整,审计覆盖面比较小,整合审计资源力度不够,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两个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宏观性和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问题。为了认真贯彻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财发〔2010〕143号)和全国、省财政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审计转型,完整把握财政审计范围,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有效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更好地服务跨越发展,现就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国务院要求“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全部政府性财政收支管理贯穿于财政资金收入、分配和使用的全过程,涉及财政收入征管、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等各个方面。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建立“以预算执行为主线、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要内容、财政专项资金为重点”的财政审计新模式与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方向和基本内容是一致的,是深化财政审计工作发展的方向,是全面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要求和“依法审计、服务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审计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快审计转型,创新管理机制,努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有效服务福州跨越发展,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二、目标要求

  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目标任务:以促进规范政府性资金管理,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为目标,以摸清一级政府管理支配的所有政府性资金为基础,以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两个报告”为核心成果,各专业审计相融合,科学整合审计资源,改进审计组织方式,实现“预算收支审计全口径,使用财政资金对象全覆盖,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全过程”的全部政府性资金整体及分类审计跟进。一是注重整体性,摸清全市全部政府性资金总量规模及增长情况、收支结构及变动情况、结余资金及变动情况,构建数据库、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对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总体情况作出评价。二是注重效益性,要把绩效审计的理念贯穿于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每一个项目中,从真实合法性审计入手,以责任履行和责任追究为重点,揭示和反映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注重宏观性,在查处当前预算管理和财政体制运行中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对一些涉及宏观政策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四是注重建设性,对关系财政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可行性建议,推动全部政府性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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