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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1. 一式三份,一份个人交医院留存,一份医保经办机构留存,一份个人留存。
  2. “人员类别”填写“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无业居民”。
  3. 医院意见栏中“治疗方案”打钩进行对应选择即可。
  4. 请学校认真填写学校意见栏。所有项目填写完全后此表方才有效。

  附件2: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审批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人员类别

 

身份证号码

 

本市住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市定点医院

 

医院级别

 

居外通讯地址

 

居外联系人

 

联系电话

 

居外邮编

 

异地定点医院

医院级别

地址

邮编

1

 

 

 

 

2

 

 

 

 

异地医保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申请: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意见:

 

     批准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由参保人员或家属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
  2、“人员类别”栏,填写“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

  附件3: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暂缓申报申请表

  定点医疗机构(盖章)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

姓名

 

性别

 

人员类别

 

公民身份证号

 

手册号

 

出入院时间

-

病历号

 

总金额(元)

 

其中

基金支付金额

 

个人自付1

 

个人自付2

 

自费金额

 

申请暂缓支付原因

医保办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意见

      

审批期限:最迟于        日前申报

主任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一式两份,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各存一份

  附件4: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大额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报销区县

 

姓名

 

身份证号/手册号

 

病案号

 

主要诊断

 

就诊医院

 

出入院日期

 

医疗费用总金额

 

基金支付金额

 

自付一金额

 

自付二金额

 

自费金额

 

拒付金额

 

全额垫付原因

 


  审核人:     审核日期: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主管领导:

  附件6: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
  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     申报区(县):
  申报时间段:    至    申报批号: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

上传批号

总费用

交易笔数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门诊)支付

个人现金支付

 

(1)

(2)

(3)

(4)

(5)

1

 

 

 

 

 

2

 

 

 

 

 

本页合计

 

 

 

 

本次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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