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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的通知

  (五)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打造中医药领军人才队伍,实施上海百名名中医工程,完成本市第三批名中医遴选。制定院校教育与师承培养相结合的“现代中医师承模式”人才培养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培养新一代中医药领军人才。开展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的遴选和培养,形成年龄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制定传承型高级中医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加快形成中医药人才高地。

  2.启动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计划,并制定相应的职称制度和鼓励政策,促进中西医结合高级人才的成长,形成能够开展中西医结合应用和临床研究的高水平团队。

  3.制定和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等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计划,开展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全员培训。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人员占全科医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8%。

  4.完善与传统型中医临床人才培养相衔接的人事和技术职务评价制度。结合现行的中药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中药行业技能实训室建设,加大政府补贴培训力度,完善和落实重要行业有关职业工种企业内培养鉴定政策。

  (六)中医药文化建设

  1.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支持,依托本市中医药文化现有资源,充分利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机遇,大力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将上海市中医药博物馆纳入世博系列展示内容。充分利用上海中医人文学科的人才优势、研究基地优势和传播载体优势,努力建设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统筹学科资源,提升研究平台,打造优秀团队,在全国中医文化研究和传播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多渠道宣传和弘扬中医药文化,到2012年,形成以一所国内外重要的中医药博物馆、一本雅俗共赏的中医文化杂志、一份老少咸宜的科普性中医药报组成的弘扬中医药文化框架。编写一本适合中小学学生学习传统文化的中医药知识普及读物。筹建具有上海特色的中医药网站。

  3.进一步加强中医院中医文化建设,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开展中医院中医文化示范点建设活动。结合中药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传统中药品牌、中药老字号的保护和文化内涵的宣传。继续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请和传承保护工作,到2012年,新增4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七)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

  1.加强中医药科技、教育和医疗的对外合作交流,推进各项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依托本市中医药国际高等教育机构和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培训中心,扩大国际教育规模,包括招收长期境外本科和研究生、短期培训和进修生,以及交流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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