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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的通知


  3.推进中医医疗资源整合。探索建立1~2个以三级甲等中医院为核心,由若干个市、区县两级中医医疗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中医医疗联合体,并与综合医院中医科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服务、梯度支撑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向下辐射,加强人才和技术对口支持,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

  (二)中医药特色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各级中医院急诊科建设。巩固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中14家中医院急诊科、感染科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落实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中医药建设项目,完成2所国家级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

  2.加强传染病中医药防治。继续开展浦东新区传染病医院(上海市中西医结合传染病医院)建设。在各级传染病医院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病毒性流感等疾病的中医药诊治,研究制定中医药干预相关传染病的诊疗规范或方案,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参与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中医药标准和考核标准。在深化“治未病健康工程”基础上,将中医药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精神卫生干预、老年保健、健康宣教等方面的特色服务,纳入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以国家和上海市重点学科和专科(专病)建设工作为基础,再创建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5个体现上海中医药学术先进水平的中医临床优势专科,在肿瘤、慢性肝病和肝纤维化、代谢性疾病、老年退行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领域取得重大临床科技成果。

  2.由各区县卫生部门制订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的政策,建立与“六位一体”服务功能有机结合的中医药服务管理规范和评估考核标准。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12项专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普及和中医康复技术等相关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3.全市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规范达标,实现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设置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的达标建设。

  4.各级综合医院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加强中医科建设和中医药工作的管理。综合医院要设置专(兼)职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院长,统筹规划中医医疗、教育、科研等工作的协调发展,注重中医药人才梯队的培养和引进,积极扶持中医学科建设和中医临床及中医康复特色专科(专病)的建设。继续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达标单位建设项目。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的要求,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中医(中西医结合)病房和中药房。根据中医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化的原则,充分利用市级中医院的学科和人才资源,加强郊区“5+3+1”三级医院的中医科建设,建成相对独立的综合性中医学科,引导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向郊区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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