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蔬菜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
(湘价成〔2010〕175号)
各市、州物价局:
为掌握蔬菜生产情况及成本变化,加强价格调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蔬菜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0〕200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搞好我省蔬菜成本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品种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开展成本调查的主要是大宗蔬菜品种,包括:露地黄瓜、露地圆白菜、露地茄子、露地菜椒、露地大白菜、露地萝卜、露地豆角共7个调查品种。各市、州所承担的蔬菜成本调查任务详见附表一。
二、核算方式
蔬菜成本调查按现行的种植业成本收益调查指标体系核算,调查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使用新农本审核汇总软件。国家统一调查的各蔬菜品种在新农本审核汇总软件中的编码详见附表二。蔬菜成本调查核算以一年为一个周期(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查核算对象为调查期内收获的蔬菜。
三、调查样本
各市、州要根据本地蔬菜生产布局情况确定蔬菜主产县(市、区),每个调查县(市、区)的每一蔬菜品种原则上选择6户以上的调查户作为调查样本,选择的调查户应以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种植专业户为主。每户每一调查品种的种植面积应在0.5亩以上。
四、数据上报
蔬菜成本调查工作原则上由各市、州价格成本调查队直接负责调查,不再分解到调查县(市、区)。各市、州蔬菜成本调查数据由各市、州价格成本调查队填报、审核、汇总后,按每年常规调查数据上报时间统一上报湖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长沙市原承担的大中城市蔬菜成本调查工作,2010年的调查品种、上报时间不变,上报方式改为上报省价格成本调查队,2011年的调查品种、上报方式及上报时间按本通知执行。
五、组织实施
蔬菜是群众生活必需品,也是政府“菜篮子”工程重要内容,稳定蔬菜生产和价格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成本调查是提高蔬菜宏观调控水平和价格决策科学性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新形势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各市、州物价局要高度重视蔬菜成本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科学、合理设置调查点,加强对成本调查人员和调查户的培训,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保证调查数据质量。自2011年起,蔬菜成本调查纳入市、州价格成本调查队的年度工作考评。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