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模式。发包人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的,在发包人确定发包价后,通过小型工程电子发包系统公开发布发包信息,接受具备相应资质、已进入小型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库、承诺接受所有发包条件的潜在承包人报名,并采用电脑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发包方式。
三、工作目标
建立以区县、市级分库组成的全市统一的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库,研发统一的小型建设工程电子发包系统,形成以管理库为基础、以电子发包系统为载体的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运行机制,构建全面覆盖所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承发包的监管水平。
第一阶段(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各区县学习了解小型建设工程电子发包系统,并按照“资质备案、明标明投、随机抽取、信用评价”的要求,选择部分小型建设工程进行改革试点;
第二阶段(2011年5月1日开始),区县所有小型建设工程全部通过小型工程电子发包系统实施承发包。
第三阶段,在总结完善区县小型建设工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推行全市小型建设工程电子发包系统。
四、关键环节
(一)关于“资质备案”的主要内容
建立施工企业管理库,实行企业资质备案制度。市建设工程“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建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库,并按行政区划设立各区县分库。施工企业按照就近就便、自愿申报原则,可申请加入企业注册所在区县及相邻周边区县的施工企业分库。进入区县分库的施工企业具备参与该区县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资格。
(二)关于“明标明投”的主要内容
关于发包文件编制。已经依法成立并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发包人,从中介机构库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发包文件。发包文件应包括发包范围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造价、质量安全和工期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
关于发包信息发布和报名。发包人应当在指定信息网站发布发包公告和发包文件,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工作日。潜在承包人实行网上报名,且应在报名有效期内,按照发包文件的规定提交承诺书,并同时完成报名工作。
(三)关于“随机抽取”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负责组织实施随机抽取承包人的工作。抽取工作必须在小型建设工程电子发包系统中完成,抽取过程网上留痕,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抽取结果在网上公示,并发出抽取结果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