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和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交流与合作;规划、指导、协调动漫和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六)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指导监管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生产制作;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全市城乡电影放映网的建设;监督电影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电影活动。

  (七)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全市重点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鉴定等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国家、省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

  (八)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及重点设施建设,扶助农村和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九)拟订文化广电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电科技信息建设;统筹规划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依法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督,按规定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

  (十一)拟订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场,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印刷业的监管;组织实施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12个内设机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