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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成立青海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为了保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青海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3)。各州(地、市)、县(市、区、行委)政府也要相应成立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抽调人员,认真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以土地督察预警行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土地执法成果,及时曝光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和重点地区,保持舆论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及时反馈本行政区域土地督察预警行动进展情况,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随时报送。
  (三)严格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清理工作要做到认真仔细,整改工作要做到依法查处。要按照“既查处事、又查处人”的要求,做好清理查处工作。通过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对在本次预警行动中该发现、该查处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没有严格查处整改到位的,在2010年度土地督察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12009年11月-2010年9月底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统计表(略)
  22009年11月-2010年9月底新开工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统计表(略)
  3青海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3:
青海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姚海瑜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山青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建斌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宋建国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朱小川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韩生福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张 辉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助理成员:邱纪春 省国土资源厅规划科技处副处长
  韩 良 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
  秦海燕 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处长
  檀 萍 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处长
  徐卫东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杨 强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刘 岩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负责土地督察预警行动的日常工作,由徐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执法监察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有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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