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成立青海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为了保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青海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3)。各州(地、市)、县(市、区、行委)政府也要相应成立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抽调人员,认真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以土地督察预警行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土地执法成果,及时曝光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和重点地区,保持舆论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及时反馈本行政区域土地督察预警行动进展情况,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要随时报送。
(三)严格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清理工作要做到认真仔细,整改工作要做到依法查处。要按照“既查处事、又查处人”的要求,做好清理查处工作。通过开展土地督察预警行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对在本次预警行动中该发现、该查处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没有严格查处整改到位的,在2010年度土地督察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12009年11月-2010年9月底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统计表(略)
22009年11月-2010年9月底新开工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统计表(略)
3青海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3:
青海省土地督察预警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姚海瑜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山青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建斌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宋建国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朱小川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韩生福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张 辉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助理成员:邱纪春 省国土资源厅规划科技处副处长
韩 良 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
秦海燕 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处长
檀 萍 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处长
徐卫东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杨 强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刘 岩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负责土地督察预警行动的日常工作,由徐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执法监察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有关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