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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政发[2010]2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科技服务业作为技术关联性强、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新兴服务业态,是以技术和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产业,其服务手段是技术和知识。科技服务业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支撑,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培育科技服务业,是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建设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有利于促进创新主体之间科技资源要素流动和技术转移,能够有效降低创新成本、化解创新风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整体创新绩效。为加快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大力培育科技服务业,提高全社会科技创新效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将我市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竞争优势,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现就加快我市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适用于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围绕企业、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创业需求提供研发设计、科研条件、技术转移、技术交易、科技咨询、科技评估、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检验检测等专业化服务的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

  二、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开放协作、竞争有序、运营高效的科技服务业体系。到2012年,科技服务业形成一定规模,实现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230亿元;到2015年,实现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400亿元,科技服务业成为科技创新产业链中较为活跃的环节,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竞争实力显著增强,达到国内先进城市发展水平。

  三、构建技术、市场、资本融合的科技服务产业链。适应科技成果转化各环节、多要素的集成需要,鼓励建立以资产为纽带,专业化分工协作,产学研主体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利益共享机制,构建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具备技术、市场和资本融合功能的科技服务产业链。

  四、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凸显科技创新“三核多点”布局,围绕战略型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重点打造科技要素相对聚集,功能设置相对合理,产业定位相对清晰,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相对集群的集聚区,形成明显的区域集聚效应。鼓励各区县、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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