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指导思想。探索建立和实施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通过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地方政府和农牧民群众在某些方面因生态保护增加的成本,以及舍弃发展机会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将生态补偿与激励约束有机结合,激发和推动农牧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及广大农牧民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推动“四个发展”,确保实现区域内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各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必须以保护好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将生态补偿与各项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有机衔接,重点处理好生态保护建设与生态补偿的关系。同时,要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补偿绩效考评,优先考核生态指标,增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等方面的生态保护责任,以巩固和扩大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果。
--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补偿政策,切实保障三江源地区农牧民基本生活,并逐步提高生活水平;努力解除群众后顾之忧,自觉服从和维护生态保护大局,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生态保护核心区牧民转变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
--坚持促进发展。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必须以促进发展、维护公平为根本。要正确处理好生态补偿与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生态补偿与扶贫开发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生态补偿与稳定和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的关系,在提升造血功能上下功夫,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正确导向。在搞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确保三江源地区享有与省内其他地区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和机会,推进跨越式发展,逐步缩小与全省乃至全国的发展差距。
--坚持循序渐进。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必须把统筹兼顾、分步实施作为基本方法。既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妥善解决好三江源地区在生态保护、民生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调整完善补偿政策,逐步加大补偿力度,着力推进这一地区加快发展;既要从三江源特殊的生态地位和独特的生态环境出发,在补偿政策上充分体现其特殊性,又要适当兼顾省内其他地区特别是藏区的生态保护与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