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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管局南京市2010-2011年度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到降雪或异常气象通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立即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工作人员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南京市扫雪指挥办公室根据气象变化向有关成员单位发布应急工作指令后,有关单位应尽快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

  1、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市扫雪指挥部办公室检查各区县、各部门扫雪防冻作业单位人员到位情况。

  2、各备勤点扫雪防冻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

  3、做好市政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4、加强社会宣传,及时发布扫雪防冻工作动态。

  5、盐务部门调集足够的化雪用盐,盐库要保持24小时值班。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

  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区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市指挥部参加扫雪防冻保障应急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保障雨雪天道路通行条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资料的供应。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

  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市扫雪防冻领导小组,按照市扫雪防冻应急预案,调动一切资源,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全力应对灾害。

  六、应急响应

  Ⅲ级,中雪

  1、市、区及各相关部门启动扫雪防冻工作预案,作业单位上路清扫积雪。

  2、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按责任区划分清除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3、沿街单位、店家,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积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4、利用电台、电视等媒体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扫雪防冻工作,做到自扫门前雪。

  Ⅱ级,大雪

  1、在应对Ⅲ级中雪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2、启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部分部队应急队伍,重点支援高架、立交、大桥、二桥、三桥、绕城公路、车站、码头等重要节点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3、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实施管制(如若封路须听从指挥部命令),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4、各职能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提前做好食品、蔬菜、水、电、气等民生需要的物资保障。

  Ⅰ级,暴雪

  1、在应对Ⅱ级大雪的基础上,全面启动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扫雪应急预案,按预案将兵力、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道路。

  2、交管部门优先保障水、电、气、救护等民生需要的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必要时派警车带车护送。

  3、各区县、各相关部门排查,并消除因积雪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4、发生灾害后,各区县、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七、除雪作业要求

  (一)各级扫雪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坚持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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