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株政办发〔201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及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为提高统计工作服务社会经济的能力,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新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为适应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提高统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统计工作的认识
统计是反映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考核评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部门和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全市各级统计部门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发挥了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功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我市统计工作目前仍然存在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经费人员等保障强度不足、统计对象配合支持程度不高、基层统计数据收集难等问题,统计能力仍然不强。这与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不相适应,与统计工作注重逻辑匹配的规范性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为各地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市“保二争一、科学跨越”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深刻理解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内涵和影响
最近,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统计局2011年度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有:一是改革地区生产总值(GDP)核算方法。从2011年开始,GDP核算由下管一级改为下算一级,各个地区的GDP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直接核算。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实行了多项改革,运用专项调查(监测)数据和部门行政记录,对GDP的增幅进行协调性、逻辑性、匹配性的核算评估。二是改革常规统计重点专业起报标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由现行的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标准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三是改革统计报表报送方式。规模以上工业、资质等级以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统计数据由原来的层层汇总上报,改为与国家统计局联网,实行联网直报。并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上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