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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不符合标准塑料奶瓶和橡胶奶嘴市场监督检查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不符合标准塑料奶瓶和橡胶奶嘴市场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办字[2010]134号),针对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的不符合标准塑料奶瓶和橡胶奶嘴的监测结果,要求全国工商机关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婴幼儿的身心健康不仅涉及到家庭,更涉及到全社会。所以婴幼儿的用品更应该是我们监管的重中之重。为此,各级局要提高对此次市场监督检查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开展检查活动。

  二、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资格。要按照“谁发照、谁管理、谁检查”的原则,认真排查辖区经销塑料奶瓶和橡胶奶嘴经营主体,准确掌握经营主体数量,确保其资格合法有效,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三、履行职能,加强整治。要依据法定职能,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通报(质检办食监函[2010]1074号),有针对性的对不符合标准塑料奶瓶和橡胶奶嘴及相关产品进行检查,排查通报中的不符合标准产品企业和拒绝监督检查企业的产品,一经发现,坚决下架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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