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宁乡县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宁乡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宁乡县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211号)文件精神,我局成本调查队对你县非居民用户天然气的经营成本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气价分类。将你县工业用气、营业性用气、非营业性用气价格分类简化合并为非居民用气,执行同一价格。
二、非居民用气价格统一调整为3.30元/立方米,上述销售价格中含价格调节基金0.03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