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对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新增航空货物地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赣发改收费字[2010]2250号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增航空货物地面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赣机集[2010]61号)收悉。为促进江西航空货运事业的发展,本着“用户自愿,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同时参考邻省收费标准,经研究,现核定你公司新增航空货物地面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机场操作费:出发货物及邮件自机场仓库至装机过程所产生的地面运输劳务等费用;到达货物及邮件自卸机至仓库清点分发过程所产生的地面运输劳务等费用,收费标准为每公斤o.50元,不足10公斤的按5元收取。
二、贵重物品保管费:参照《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贵重物品自到达目的站的次日起,按每天每公斤5. 00元收取保管费,不满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每票每天最低收费50元。
三、危险物品自发出到货通知次日起免费保管3天。逾期提取,按每天每公斤O.50元收取保管费,不满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每票每天最低收费10元。
四、冷藏保管费:凡需冷藏的鲜活易腐、低温、冷冻物品参照《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自航班到达后,免费保管6小时。逾期提取,按每天每公斤O.50元收取保管费,不满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每票每天最低收费10元。
五、国际货物仓库使用费:国际进出港货物使用海关监管仓库所产生的劳务等费用,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0元,不足10公斤的按5元收取。
六、国际货物短驳费;国际货物从海关监管仓库运至机场出发仓库或从机场到达仓库运至海关监管仓库所产生的地面运输、劳务等费用,收费标准为每公斤O. 20元,不足10公斤的按5元收取。
七、叉车费:应货主要求提供叉车装卸超大超重货物产生的劳务等费用,按每公斤O. 30元收取,每叉次最低收费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