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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7-12月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7-12月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0]356号)


河东区管委会,河西区管委会:

  为做好2010年7-12月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将《三亚市2010年7-12月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区及辖区居委会认真组织,做好发放前的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

  二O一O年十一月三十日

  三亚市2010年7-12月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及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做好2010年7-12月份三亚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工作流程

  (一)河东区、河西区管委会及所辖社区居委会对已领取2010年1-6月份租赁住房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核准后予以发放。

  (二)新增申请家庭的审核工作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工作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负责申请家庭的初审工作,并进行公示;区管委会负责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市住建局对申请家庭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在《三亚晨报》上公示。

  三、申请范围

  此次申请仅针对户籍在河东区、河西区所辖各社区居委会符合条件的城镇家庭。已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尚未入住的家庭,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已入住“同心家园”一期廉租住房的296户家庭不再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四、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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