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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组成部门: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安监局、市保监局。工作组职责:负责帮助群众抓紧生产自救,对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积极落实有关扶持资金、物资,开展恢复生产工作。
  部门职责:市工信委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社会、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受灾企业和群众进行生产自救。
  四、抗震救灾阶段与进程
  (一)地震预防和预警阶段
  1.监测预报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地震信息监测系统和烈度速报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灾情监测组负责监测信息的接收、传递、质量监控、分析处理、震情跟踪和群测群防网地震宏观异常的观测、落实及上报,提出地震预测预报意见、风险评估结果和决策建议。
  地震预报依法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地震预测预报。
  2.地震预警
  省人民政府发布临震预报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预报区进入地震预警期,发布预警级别,指明预警期的起止时间。
  根据地震预报意见和风险评估结果,预警分为四级,依次是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
  3.预警处置
  地震预警发布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预警县(区)人民政府立即部署各项应急准备,进入应急戒备状态。
  预警区人民政府及时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的动态信息,准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装备;启用紧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必要时组织撤离和疏散危险区人员,并对生命线工程和地震次生灾害源等采取紧急排查、防控、处置措施。开展防震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及时平息地震谣言、谣传。
  (二)抢险救援阶段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第一周之内,抗震救灾的中心任务主要是抢险救援。此阶段全力调集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对被压埋的幸存者开展搜索、营救和医疗救护,最大限度地抢救生命。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必需的抢修保通和运输。大规模抢救生命行动至第7天结束。其后,继续做好医疗救护和尸体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同时逐步把重心转移到灾民安置方面。
  (三)灾民安置阶段
  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紧急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和生活必需品,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初步解决受灾群众的吃、穿、住问题,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大规模灾民安置工作一般在地震发生的第二周之后开始,主要任务是救治伤病员,安排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开展卫生防疫和重大次生灾害处置,以及遇难者善后处理等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灾民过渡性安置工作。
  (四)灾后恢复阶段
  在开展抢救生命、抢修保通、医疗救护、过渡性安置、重大次生灾害处置工作的同时,紧急恢复通信、电力、交通、供排水系统,保障抢救生命和灾民基本安置工作的开展。全面开展应急恢复工作一般在地震发生的第三周之后开始,主要任务是加快基础设施恢复,抓好农业和工业生产恢复,做好灾区商贸流通和服务业恢复工作,逐步恢复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五)应急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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