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组成部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市水务局、市电业局、龙煤股份鹤岗分公司、鹤矿集团。
工作组职责:负责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做好次生灾害的排查,防范地震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地面塌陷、环境污染、矿山坍塌、水利和电力设施损毁、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部门职责:市安监局负责组织相关受灾企业次生灾害的抢排险。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火灾扑灭及特殊建设物抢险救灾。市工信委负责民爆单位和易爆物品生产安全的监控。市质监局负责对灾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市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监控。龙煤股份鹤岗分公司、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负责矿山坍塌灾害的抢排险。市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的安全监察。鹤矿集团、市电业局负责所辖电网电力设施的安全监察。
6.灾情监测组牵头部门:市地震局组成部门: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工作组职责:负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全力做好余震防御;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疏散群众;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
部门职责:市地震局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灾情速报和通报;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技术系统保障;负责向市指挥部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地震预警和地震应急规模建议;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灾区震害调查、损失评估,参与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市民政局负责进行灾区震害调查、损失评估。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队伍进行灾情宏观判断和综合分析,提出灾情演变趋势和相关对策。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治理工程。市气象局负责天气预测预报。市环保局负责对灾区次生环境污染情况的监测和处置指导。
7.治安保卫组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组成部门: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市司法局
工作组职责:负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部门职责: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制定预防和打击震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市武警支队负责首脑机关、金融、仓储、救灾物品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各金融单位要协助做好警戒。市司法局负责司法系统特殊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
8.新闻宣传组
牵头部门:市新闻办
组成部门:市新闻办、市文广新局、鹤岗日报社、市地震局、市教育局。
工作组职责:负责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部门职责:市新闻办负责组织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协调新闻部门,统一宣传口径,会同市地震局等有关部门拟定应急宣传资料。市文广新局、鹤岗日报社负责派出记者及时报道灾情和救灾动态,发布地震信息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公告,配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及时获取和发布突发事件的全面、真实和客观信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管理在校学生的应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询和宣传教育。
9.生产恢复组牵头部门:市工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