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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3.群众生活组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组成部门: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红十字会、市旅游服务中心、市外事办、市质监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工作组职责:负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搞好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接受和安排国内外捐赠、国际援助,处理涉外事务。
  部门职责: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的转移、安置和救济,并调拨灾区简易安置物品;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接收、发放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市发改委负责灾民生活物资的综合保障。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和管理,监督检查救灾资金的使用。市商务局负责调拨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市粮食局负责解决与调运救灾粮食。市红十字会负责开展救灾款物的募集、接收和分配。市旅游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疏散、安置灾区游客。市外事办负责疏散、安置国外来访人员,协调国外来华救援、新闻采访及科学考察等人员的接待与安置,协助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安会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市质监局负责救灾物品的质量监管。市监察局负责监察相关部门及人员抗震救灾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救灾物资、资金使用,调查、核实和处理救灾违纪、违规事件。市审计局负责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的审计。
  4.基础设施保障组牵头部门:市发改委组成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鹤岗铁路车站、市公安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电业局、市人防办、市工信委、鹤矿集团。
  工作组职责: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做好储备物资调度,组织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抢修维护,切实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
  部门职责: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基础设施保障,负责储备物资调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开辟救灾绿色通道,调集、征用救灾车辆,组织道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畅通。鹤岗铁路车站负责调集、调用铁路运输器材,组织实施铁路运输,组织铁路抢排险,保障铁路运输畅通。市公安局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通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便捷通道,维护交通秩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燃气、热力、路政照明等市政设施的抢排险,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供水、排水、水利设施的抢排险。市电业局负责组织所辖电网的抢排险,并负责组织协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用电。市人防办负责组织人防工程抢排险。市工信委负责统一调集市内各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资源,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通信设施,保障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畅通;开通地震现场应急移动和固定电话通信,保障现场指挥部与现场工作队、救援队、医疗队伍间的通信畅通,鹤矿集团负责组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路政等所属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
  5.次生灾害抢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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