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组织协调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或现场工作队的具体工作。
(7)研究制定抗震救灾信息通报、公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抗震救灾宣传。
(8)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长交办的任务。
(三)指挥部专家组及职责
1.指挥部专家组组成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专家组由指挥部聘任地震、交通、水利、煤炭、通信、电力、建设、国土、卫生、消防、环保、气象、安全监管等部门专家组成。
2.指挥部专家组主要职责
(1)承担抗震救灾决策咨询;
(2)向指挥部提出处置措施建议;
(3)受指挥部委托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
(四)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立9个工作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1.人员抢救组牵头部门:鹤岗军分区
组成部门:鹤岗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市安监局、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市地震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龙煤股份鹤岗分公司、鹤矿集团。
工作组职责:组织协调各抢险救援队,按照指挥部命令,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清理灾区现场。
部门职责:鹤岗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军队和市预备役民兵赶赴灾区,参加救灾。市武警支队负责调动所属部队对灾区重要场所进行抢险。市公安局负责调动市地震紧急救援队实施重点部位抢险救灾,市安监局负责协调有关救护队对危险化学品、矿山救护队实施抢险救灾,龙煤股份鹤岗分公司、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负责对所属及分管煤矿实施抢险,市地震局负责派出相关专家协助各类救援队实施现场救援,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共同负责管理与调配志愿者队伍。
2.医疗卫生组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组成部门:市卫生局、市工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农委。
工作组职责:负责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集医疗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调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人员,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消毒、饮用水源和食品监测等工作,预防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暴发流行。
部门职责:市卫生局负责设立救护场所,组织医疗救治,转送安置伤员;组织开展灾区防病消毒,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向灾民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市食品药品监管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市工信委负责组织震后药品、医疗器械的调拨,协调有关部门保障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并组织生产救灾急需物品。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参加伤员救治。市民政局会同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组织遇难人员尸体处置。市农委负责控制灾区动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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