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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本市“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

  牵头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四、整体规划批发市场,加大政府支持和投入,增强对批发环节的调控能力。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

  五、加强蔬菜等“菜篮子”主要产品销售终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在特定时段为蔬菜早、晚市开辟专门销售区域。

  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

  六、确保新建小区蔬菜供应零售网点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和使用。准许改建老旧小区废置的原配建设施,增加蔬菜零售网点。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七、打造新型流通体系,持续推进“农超对接”工作,探索“农餐对接”流通模式。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农委。

  协办单位:市教委、市旅游局。

  八、扶持“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扶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鼓励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质量安全认证,打造安全放心农产品品牌。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农委、市农业局。

  九、依法从严惩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加大对资本炒作的处罚力度。建立市场租金价格公示或备案制度,使市场租金价格公开透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城管执法局。

  十一、创新储备形式,优化储备结构,确保“菜篮子”产品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建设“菜篮子”主要产品生产储备保障基地。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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