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提升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步提升。到“十二五”末,“菜篮子”产品全面达到无公害标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生产量比2009年翻一番,“菜篮子”主要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力争实现100%。
大规模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建立一批规模较大、特色突出、管理规范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实现分级动态管理。建设以市级、区县级检验检测中心为主体,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乡镇检测站、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检测室为依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检验检测体系;建立监督抽检、例行监测和自检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县和示范乡镇建设。推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自控示范点建设。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实现食用农产品入市证、票(标识)管理。实施品牌战略,开展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和优秀品牌评定工作,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申请使用地理标志。
(八)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完善价格补贴政策,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根据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价格上涨情况,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进一步健全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价格变动联动机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规定,做好应急救助准备。保障大中专院校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供应,采取定点直供、适当补贴等措施,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特困学生给予适当补助。
三、市区联动,加强扶持,切实为“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坚持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协作。市生活必需品应急协调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推进本市“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明确分工,做好协调,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及时做好信息汇总、专题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调解决,主动做好工作。
(二)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行市和区县分级负责制。根据本市人口增长、生产供应和消费需求情况,研究确定“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有数量、基地建设,重点产品自给率、控制率、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产销衔接、市场建设、应急处置、风险控制、农业生态环境、政府储备、信息化建设等指标,列入区县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制考核体系。选择部分重点“菜篮子”工程建设指标,作为“菜篮子”保障任务下达相关区县。区县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配套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实施步骤,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承担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