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本市“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
(京政发〔2010〕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自1988年实施“菜篮子”工程以来,本市“菜篮子”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品种日益丰富,市场布局逐步合理,流通体系日趋完善,基本满足了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以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做好蔬菜等“菜篮子”主要产品的市场供应保障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加强“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的方向思路
北京作为首都和特大型城市,正处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的重要时期。进一步加强“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当前,本市“菜篮子”工作既面临着诸多有利条件,同时也面临着生产、消费、流通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所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抓好“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首都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
总体思路:着眼于稳步提高“菜篮子”主要产品自给率、控制率、合格率及应急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政府投入和调控力度,综合施策、统筹推进,重点抓好扶持“菜篮子”生产、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创新调控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推动本市“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向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方向可持续发展。
工作原则:围绕供应抓生产,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安全,加强对自产和外埠进京产品的监控和管理;围绕保障抓流通,加强覆盖批发、运输、零售等各环节的流通体系建设,完善政府储备,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围绕职责抓机制,明确部门和区县职责任务,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