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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10〕723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自今年7月底正式启动以来,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截止12月20日,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共回收旧家电82665台,销售新家电80604台,销售金额3.105亿元。总体上看,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推进还比较缓慢。为了进一步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以旧换新工作的领导。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扩大内需和消费政策的认识,充分认识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以旧换新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这项利国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扩大以旧换新政策的影响力。各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宣传手段,宣传国家以旧换新政策,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并积极参与这项惠民政策。各地要在2010年元旦、春节前后,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扩大政策的影响面。
  三、开展培训,提高以旧换新工作效率。各市(区)要切实加强对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企业业务人员的培训,使业务人员真正了解和掌握以旧换新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操作流程等。各市(区)要加快企业网点备案、资料审核以及补贴资金兑付,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四、加强监管,堵塞以旧换新工作中的漏洞。各市(区)要加强对以旧换新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特别要加强对中标实施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动态,督促企业及时录入并上报信息。对市场上出现的违规操作要及时纠正,对各类骗补行为要坚决打击,对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为了进一步扩大家电以旧换新的实施范围和影响,让更多人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进 行第二批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招标,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推荐2-3家规模较大的专业家电销售企业或大型综合类家电经销企业参加省上统一进行的企业招标。推荐企业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于12月27日前报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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