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力开展农业机械化人才培养和农机从业人员培训。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农机工程学科建设,强化农机工程基础教育,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材。通过岗位培训、技能培训、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农机系统在职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利用市、县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学校,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广泛开展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强化农机销售、维修、作业等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管理,造就一支技术过硬、能力较强的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队伍。
(十)不断加强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整合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推广部门的“产、学、研、推”四位一体的科研推广力量,协作攻关,突出解决好玉米收获、免耕播种、深松、秸秆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的技术研究与创新。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开展适合玉米机收品种、种植模式等方面的研究试验和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创新研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步伐。
(十一)加快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普及水稻育插秧、水稻收获和玉米收获等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装备广泛应用。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深耕深松、高效植保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推广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设备,提高灌排设备装备水平,及时满足农田灌排需要。
(十二)全面开展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加快县级农机化信息网站建设,到2015年末,全省所有的县(市)全部建立农机化信息网站,形成覆盖全省的农机信息网络群。加强信息员技能培训,广泛开辟信息采集渠道,及时发布农机化政策以及农机生产、销售、作业、维修等信息。转变政务工作方式,探索推进公开办事程序的网络化运行服务。
(十三)全面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械耕整地、播种、施肥、植保、收获等作业质量标准和拖拉机、配套机具的维修质量标准,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质量调查,强化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提高省级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能力,加强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和选型试验工作。加强农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机,促进安全、节能、环保型农机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使用法规和制度,开展农机使用安全教育,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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