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九)大力开展农业机械化人才培养和农机从业人员培训。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农机工程学科建设,强化农机工程基础教育,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材。通过岗位培训、技能培训、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农机系统在职人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利用市、县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学校,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广泛开展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强化农机销售、维修、作业等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管理,造就一支技术过硬、能力较强的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队伍。

  (十)不断加强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整合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推广部门的“产、学、研、推”四位一体的科研推广力量,协作攻关,突出解决好玉米收获、免耕播种、深松、秸秆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的技术研究与创新。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开展适合玉米机收品种、种植模式等方面的研究试验和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创新研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步伐。

  (十一)加快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普及水稻育插秧、水稻收获和玉米收获等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装备广泛应用。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深耕深松、高效植保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推广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设备,提高灌排设备装备水平,及时满足农田灌排需要。

  (十二)全面开展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加快县级农机化信息网站建设,到2015年末,全省所有的县(市)全部建立农机化信息网站,形成覆盖全省的农机信息网络群。加强信息员技能培训,广泛开辟信息采集渠道,及时发布农机化政策以及农机生产、销售、作业、维修等信息。转变政务工作方式,探索推进公开办事程序的网络化运行服务。

  (十三)全面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械耕整地、播种、施肥、植保、收获等作业质量标准和拖拉机、配套机具的维修质量标准,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质量调查,强化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提高省级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能力,加强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和选型试验工作。加强农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机,促进安全、节能、环保型农机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使用法规和制度,开展农机使用安全教育,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