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断加强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水平。巩固提高30个粮食主产县(市)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水平,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业机械,提高大型农机配套比和使用效率。着力突破水稻种植、收获和玉米收获机械化等薄弱环节,不断扩大示范建设面积,提高辐射带动能力,率先在全省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多元化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
(五)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在榆树、九台市分别以玉米和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为重点,装备国内外最先进的农业机械及设备,建设排水灌溉、机耕道、场库棚等基础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适于项目区生产的农作物种植模式和相应新型耕作制度,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努力将示范区建成为“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现代农业农机化示范园区。
(六)加大高效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围绕人参、园艺、畜牧、设施农业以及农产品冷藏、保鲜、加工等特色农畜产品资源,大力发展高效特色产业生产机械化,加快建设高效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和加工机械化示范县,促进特色主导产业快速发展。
(七)加强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农机试验鉴定、推广应用、教育培训、安全监理等公益职能。以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我省新增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项目为载体,加强县级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投入,完善设施,为广大农民和企业提供培训、技术指导等公益性服务。各级农机推广服务机构要创新推广服务模式,增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突出生产一线、重点环节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要加强农机管理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途径。
(八)深入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各类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引导农民通过机械、技术、劳动要素等合作,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协会、股份制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大力扶持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的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努力培育不同特色的服务品牌。积极推进农机跨区作业,提高机械利用率和经营效益。加大培育、规范农机作业、维修市场力度,大力发展农机服务中介组织,实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加强机耕道路建设,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保障重要农时农机作业、排灌及抗旱用油。到2015年,全省农机化经营收入达到145亿元,扶持发展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组织5000个,发展壮大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1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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