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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升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步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现就我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意见》和《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紧紧围绕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不断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统筹推进农机、农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继续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机工业创新能力和制造水平,加快推进吉林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1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全面提高现代高效农业装备水平,全省水稻种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年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建设2-3个规模较大、品牌效应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先进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和初具规模的农机流通产业园区。

  到2020年,农机总动力稳定在40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其中:水稻种植、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85%和95%,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达到80%。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年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和国内一流的现代农机流通体系。

  二、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三)大力推进主要粮食作物收获机械化。发展高性能水稻收获机械,巩固提高水稻收获机械化水平。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和示范引导,加大玉米收获机械化的行政推动力度。研究制定玉米机械化收获的标准和规范,分别确定适宜中、西部平原和东部半山区的技术路线、适宜机型,组织引导农民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一品种、播期、行距、行向、施肥和植保,推进玉米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植,为机械化收获作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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