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关于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拉政办发〔2010〕2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拉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定的《关于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
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市民化”待遇的工作目标,结合拉萨实际,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积极构建“平安、和谐、小康、生态”拉萨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理念,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着力构建信息完备共享、规划统筹引导、服务均等一体、区域协作有力、管理高效透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坚持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和政府公共服务相结合,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使广大流动人口具有归属感,进一步推进实现人口长期全面均衡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试点、有序推进、逐步深化,力争在2012年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市民化”待遇;基本健全适应城乡一体化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结合实际率先推动和完善基层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基本形成“宣传、培训、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为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市民化”待遇工作进程起到积极作用。
三、实施内容
(一)全面推进宣传教育均等化
积极拓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载体,在乡(镇)街道及村(居)政务公开栏、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开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宣传专栏。在流动人口聚集区建立规范化的“流动人口之家”,在生育文化中融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内容。通过“流动人口之家”举办集中宣传、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宣讲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确保流动人口政策知晓率达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