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市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完善区县、街道(乡镇)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全面加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建设,健全应急准备、应急检查、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完善指挥调度、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专家咨询和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系统、地震应急通信系统。建设独立、连续、安全传递指挥指令与应急数据的地震现场应急移动指挥平台,实现卫星、短波、超短波等多种通信手段的无缝对接。
(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完成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重点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预案建设。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健全预案的备案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预案及其配套保障计划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地震预案及相关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适时组织跨地区、跨部门以及军地联合抢险救灾演练。
(三)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完成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装备配备,建立健全训练、培训、协同、调动、演练等相关机制。加快推进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训练场所建设,开展应急管理人员、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和训练,适时组织开展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
(四)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编制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要结合广场、公园、学校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施。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建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基础数据库,编制人员疏导方案。
(五)完善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一)抓好规划制定和落实。要把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编制好"十二五"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战略重点和具体建设项目,引领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做好全市防震减灾规划与国家防震减灾规划以及区县防震减灾规划的上下衔接,同时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项规划的衔接,统筹配置资源,形成规划合力。要加强防震减灾规划的实施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重点项目和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