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津政发〔2010〕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城乡抗震设防能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以及群众防震避险意识和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目标,树立全面预防观,加快推进我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强化我市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提高我市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具备本市行政区域内1.0级以上地震的监测能力,能够在3分钟内得出3.0级以上地震的初步测定结果;能够在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力争做到对本市可能发生的破坏性地震震前作出一定程度的预测,对我市有显著影响的地震震后1小时内给出我市震后趋势判定结果。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农民自建房采取抗震措施,在遭遇中强地震时基本不倒。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震灾避险技能。依法编制或修订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建立较完善的抗震救援队伍体系。当遭遇破坏性地震时, 1小时内展开专业救援行动,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
  到2020年,全市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建、构筑物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建立较为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
  二、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建设包括地面观测、空间观测和深井观测在内的多学科综合立体观测系统,拓展地震监测台网的监测频带范围。建设烈度速报台网,建立大震报警技术系统和速报备份系统。健全完善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质量检测技术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加强地震监测的应用科学研究,提高地震监测数据及其产品的产出能力与水平。建立防震减灾综合数据信息资源库,搭建数据和业务系统的灾备应用环境及信息服务平台。
  (二)进一步加强地震预测预报工作。充分发挥地学界等各方面的作用,坚持监测预报科研实验相结合、长中短临预报相结合、专群结合,多学科、多途径推进地震预测预报探索与实践,创新完善震情会商机制,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地震预测理论、方法和技术创新,积极探索地震孕育、发生、发展的规律,推进地震预测从经验预测向物理预测的转变。加强地震信息发布管理,完善地震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地震预测行为,建立合作开放的地震预测预报机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