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部分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鲁价格发〔2010〕209号)
威海、东营、临沂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华能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3MW海上试验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威价办发[2010]95号)、《关于文登张家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期风力发电上网电价的请示》(威价办发[2010]82号)、《关于国华瑞丰(利津)风力发电二期工程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东价发[2010]103号)、《关于沂水唐王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临价格发[2010]85号)均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相关规定,华能荣成2×0.3万千瓦试验机组、国华瑞丰(利津)风力发电二期工程项目(33×0.15万千瓦)、歌美飒张家产风电场工程项目(58×0.085万千瓦)、沂水唐王山风电项目(国际风电开发三公司24×0.085万千瓦)的上网电价核定为每千瓦时0.61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