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0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秋季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成建委发[2010]800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
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实现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秋季大检查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650号)的要求,从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市建委从各级监督机构抽调人员,组成五个建筑工地检查组和一个地铁工地检查组,对我市在建工程进行了一次质量安全和扬尘整治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建设工程54个(房建工程项目48个,市政工程项目6个),检查重点主要放在建设基本程序、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责情况;工程实体质量、质量通病防治、建筑节能贯彻情况;施工现场的"三宝四口"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物业化管理推广情况;深基坑开挖、起重设备装拆(使用)、承重支模架和各类悬挑脚手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情况。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全市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和各项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各项规定和要求,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明显,在建工程质量特别是主体结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总体稳定。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工作取得进展
(一)质量方面。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了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确保工程质量水平。大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能较好地履行自身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质量行为比较规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相应的质量责任;大部分施工单位按要求建立了质保体系,编制有针对性的并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有较完善的工序验收制度;现场检查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性检验资料比较齐全。
新津县推行“样板间和样板件制度”,有效的控制了质量通病的产生,减少了质量投诉的产生;建立材料溯源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资料管理,确保建筑材料使用的合格性、标准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