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急预案,加大应急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指导帮助工人增强防范和自救能力,认真做好应急抢险的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等工作。
四是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回头查、回头看”行动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回头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0]589号)开展“回头查、回头看”行动,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再排查。根据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冬季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2010]714号)要求,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杜绝在建工程内设置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现象。
(六)开展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活动
按照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两个动态管理办法,对检查中查出的企业、个人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和个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四、活动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层级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职责,细化活动步骤,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和目标的实现。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活动。
(二)活动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两节”、“两会”的重点时期;二是在建重点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公用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四个重点方面。
(三)活动期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在2011年4月1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陈轶,86697831
附件1: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