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国际知识产权日”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2、通过专题讲座、专业论坛、座谈会、培训班、个别指导等,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商标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以创新为主,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
3、利用新闻媒体制作专栏、专题片形式宣传实施商标战略的成功经验,积极营造关心商标、爱护商标、支持商标发展的社会氛围,形成浓厚的商标文化氛围。
4、将
商标法宣传纳入五年普法、科普宣传计划,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增加有关商标的内容。在中小学开展商标基础知识教育,在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商标课程,推进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的商标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
(二)积极推进商标注册。各级政府要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类商标注册,重点加强对涉农企业、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企业商标注册的引导与服务。推行商标“指导员”、“四书两卡”、“一所一标”、“一乡一标”等制度,借助“五个员五步走”商标工作模式,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营销未启,商标先行”的理念,树立依法确权、超前确权的商标意识,提高农村各类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广大农民的商标法律意识,鼓励、引导其积极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三)加大商标培育力度,提升商标知名度和美誉度。各级政府要建立驰(著)名商标培育库,形成我市企业争创宁夏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多级梯队。要以商标为纽带,大力整合企业的技术、管理、文化、营销和创新等优势,提升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支持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和实施产、学、研相结合,持续推进自身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商标在凝聚产品质量、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企业信用和技术创新等综合竞争能力中的载体作用。
(四)制定商标发展规划,推动目标考核机制。市政府将商标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商标宣传、商标申请量、注册量,驰(著)名商标认定数量及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数量纳入对县(市)区综合目标考核中。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行政策激励机制。
1、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鼓励我市农产品申请商标注册。对新注册成功的农产品商标每件补助1000元,对新注册成功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每件补助2000元,费用在市财政支农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