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委,各县(市)区政府
11、进行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干预。各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每两周1课时,并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对中小学生进行系统的健康教育,做到学校健康教育教师、教材、教案、课时、传播五落实,并开展“小手拉大手”一对一传播活动。2010年11月起实施。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2、发放健康教育行为干预物品。将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干预物品进行整合打包(包内装健康手册、宣传折页、体重指数速查表,定量盐勺、体温计等),普及发放到城乡居民家中。2010年12月底,制作第一批健康教育服务包,发放城乡居民家中;2011年3月至5月制作第二批健康教育服务包,并发放。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3、实施环境干预。结合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有效治理农村垃圾围村及柴草、粪土、沙石等乱堆乱放问题。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实施。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三个创建”责任分工
14、创建健康乡(镇、街道)和健康村(社区)、健康学校。按照健康乡(镇、街道)和健康村(社区)、健康学校的标准,开展健康乡(镇、街道)和健康村(社区)、健康学校创建活动。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实施。2011年10月考核评估,命名首批健康学校、健康乡(镇、街道)和健康村(社区),2012年10月命名第二批。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5、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落实
卫生部等四部委《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2010年辖区内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单位,2011年起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单位。2010年11月至12月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初次验收。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