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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2011年市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集2011年市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0〕128号 2010年11月3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社会发展成果和得到更大的实惠,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2011年继续实施为民办10件实事。现向各县(市)区、各部门广泛征集亟待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以“关注民生、群众受益、财力可行、当年办结”为宗旨,提出的实事要符合银川市委和政府关注民生、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要求,实施后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惠利,受益面广,有利于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在年内能够实现。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12月10日止。

  三、征集内容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紧扣支农惠农、扶贫助困、就业创业、教育均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乡安居、食品质量、文体促进、公共安全等10个方面的内容,提出2-3件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

  四、征集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工作,按照征集原则和内容,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筛选。

  (二)征集的实事要有代表性、全局性,社会效益显著。实事内容要具体实在,具有可操作性,便于量化考评,确保当年完成。

  (三)对2011年度拟办的实事项目要进行分类表述,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作用意义、资金安排、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等事项,文字表述要准确、简明扼要,任务要量化,便于群众监督。

  五、征集形式

  (一)确定上报的拟办实事要由单位一把手审核签字,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市政府督查室(行政中心154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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