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银川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0〕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将市湿地办《银川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保护湿地工作,营造“宜居”城市环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银川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一、我市湿地资源概况
银川湿地位于中国西部干旱地区的宁夏平原,湿地主要分布在黄河冲积平原和洪积冲积平原,分布密度大、范围广、数量多,在西部干旱地区少见。我市湿地类型主要有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库塘渠沟等人工湿地4个类型。
进入21世纪以来,市委、政府确立了“生态优先”方略,努力打造“城在湖中,湖在城中”的“塞上湖城”,营造“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良好环境。几年来,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科学编制了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实施了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建设项目,在全国率先制定了保护湿地的行政规章,逐步建立和形成了合理、完整的湿地保护体系,从而使得全市湿地面积增加,湿地生态得到恢复,湿地自然景观得以重现,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宜居环境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
目前,全市湿地面积5万多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占52%。全市有自然湖泊近200个,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湖泊有20多个。我市湿地共有湿地野生动物6纲23目49科153种和66个亚种,占自治区湿地野生动物种类总数的86.1%。特别是水禽资源丰富,全市有湿地水鸟有159种,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黑鹳、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小鸨、大鸨5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有大天鹅等19种;自治区级保护动物24种。我市湿地在东亚-澳大利亚以及中亚鸟类迁徙路线和栖息繁殖地方面地位重要。
二、湿地保护管理情况
(一)湿地保护情况
2003年和2005年,国务院同意、批准并实施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和《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6-2010)》中,都把“银川市湖泊、沼泽湿地和黄河河滩湿地,恢复栖息地2万公顷”作为全国湿地生态恢复优先工程项目列入。银川市编制了《银川市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2006-2010)》及《银川市湿地保护规划(2007-2020)》。按照“城内湖泊以治理保护为主、城边湖泊湿地以恢复保护为主、城市远郊湿地以自然保护为主”的规划,对城市市区内和城市周边的湖泊湿地进行重点治理、恢复与保护,将湿地生态保护与历史文化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相联系,在保护的基础上做好湿地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