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和发展服务商标。按照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的要求,重点推进批发、餐饮、物流、会展、旅游、室内装修等行业创新、开发、运用服务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提高市场竞争力。指导大型批发市场、物流、商业连锁、会展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模式,积极拓展经营,培育知名品牌。鼓励旅游景区注册商标,树立旅游品牌,做大做强旅游业,使旅游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支持大型宾馆、餐饮业、广告企业、旅行社、室内装修业积极注册服务商标,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扶持发展金融、文化、房地产、信息、中介、科教、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商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规划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市工商局要充分发挥商标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督促作用,通过强化领导、有序组织、各方联动,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部门助动”的商标工作新局面,做好商标的宣传、培育和发展工作。
(二)提升服务功能。对商标品牌企业,做好商标质押、投资、转让、许可、保护等方面的指导工作,鼓励引导有出口权的企业及时到境外注册商标,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和商标的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商标品牌的地位。指导企业运用商标品牌在消费者心中长期建立起的价格效应,实施正确的价格策略,提高和实现商标品牌这一无形资产的有形价值。支持和鼓励商标品牌企业开展委托加工、定牌生产等方式,凸显商标品牌的附加值。引导企业把商标品牌作为控制和配置资源、生产要素的手段,加快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步伐,支持企业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指导商标品牌企业加强商标文化建设,铸就商标的文化价值,重视产品形象和企业形象的策划,提升企业形象。
(三)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实施商标管理联络员制度、商标指导员制度、“四书二卡”(《商标注册使用意见书》、《争创驰著名商标建议书》、《商标规范使用提示书》、《商标违规使用警示书》和《商标维权联系卡》、《驰著名商标跟踪服务卡》)制度、经济户口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商标日常检查、社会调查、质量抽检等方式,及时了解商标品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四)加大保护力度。工商、知识产权、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部门之间打假维权的统一协调机制、执法部门与企业的联手打假机制,形成职责清晰、渠道畅通、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