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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四次农民工工作督察第五组督察内容
2.第四次农民工工作督察第五组督察日程安排(略)
3.自治区农牧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及会议回执单(略)
4.第四次农民工工作督察第五组成员名单及自治区参加汇报会人员名单(略)
附件1
第四次农民工工作督察第五组督察内容
一、多渠道扩大农民工就业情况。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为农民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方面的情况。
二、关于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逐步实行培训资金省级统筹,建立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制度,建立农民工培训基本补贴制度,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科学制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规范培训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农民工培训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三、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关系情况。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继续实施“彩虹计划”,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合理地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四、关于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情况。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守法诚信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以及妥善处置集体停工的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情况。
五、关于加强农民工公共服务情况。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状况,开展农民工疾病防控和流动儿童免疫,加强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深化和谐社区建设,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以及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城市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等方面的情况。